为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职工进一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促进青年文明号工作更加广泛、持久、深入开展,根据《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集团团委开展2011—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优秀青年文明号号长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单位创建活动中取得明显成效的青年集体,符合《集团青年文明号“八个一”创建标准》和《集团青年文明号活动百分考评标准》要求。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上而下,逐级推荐。推荐上报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集团团委将依据条件和标准对各单位上报的青年集体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确定并进行命名授牌。
1.创建单位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
2.创建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且参与创建两年以上,未发生过伤亡及违法违纪问题;
3.创建集体中的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岗位能手;
4.创建集体中团组织健全,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5.在质量标准化、安全高效运行、设备维修与保护、文明生产、提高青年职工业务及思想素质,活跃青年职工文化生活等方面,达到或超过历史最好成绩;
6.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本岗位累计工作3年以上;
3.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4.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出色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无责任事故,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害,在查处岗位安全隐患中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6.能够按照青年文明号“八个一”的创建标准,负责指导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
各单位推荐上报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优秀青年文明号号长,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单位推荐1-3个青年文明号集体,1-2位优秀青年文明号号长。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于2013年4月6日前将表格上报集团团委青工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团委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