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省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成果的范围与形式
(一)近3年内(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以下成果:
1. 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学技术创造发明成果;
2. 推动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进步和节能减排、节能降耗的应用技术开发成果,包括具有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以及对产品、设备、工装、生产线的重大革新和改造;
3. 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的推广应用成果,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成果;
4. 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及实现国产化和替代进口的科技成果;
5. 为科技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技术基础成果(包括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等),理论研究成果(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科技政策研究、科技发展战略及其他科技管理成果)。
(二)申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的项目必须是应用期达一年以上,经过生产实践证明其技术成熟,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在近3年内通过省级、省有关部门或省辖市组织鉴定、评审、验收或技术评估等形式认定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后的书面推荐材料连同电子版材料于5月9日至11日期间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书》纸质材料一份(应附完整原件材料2套,包括推荐书附件目录1—5),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省属单位直接申报);制作《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书》(不含附件)电子版材料一份(WORD文档)。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各主要完成单位应在推荐书“主要完成单位”栏内加盖公章。
各组织申报单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有关单位)应填报纸质《2012年度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份,制作《2012年度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一份(EXCEL表格)。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书》及有关附件格式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www.iitha.gov.cn/)“科技处”栏目中下载。
(二)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三)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不得超过6个,一等奖的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的不超过10人,三等奖的不超过7人。
(四)有下列情况的成果,不得申报:
1.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 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权属存在争议者;
4.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者。
(五)实行统一推荐,限额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当地申报成果集中审核,统一汇总推荐;省属有关单位直接推荐本单位申报成果。
郑州市、洛阳市限额申报20项,其他省辖市限额申报12项, 省直管试点县限额申报3项。
联系人:王海东 路正红
受理地点:郑州市红专路98号(红专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院内6楼601室。
省工信厅联系电话:0371-65509831
受理地点联系电话(受理期间有效):0371—53731578
传真 0371—657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