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差旅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7-07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按照上级要求,今后省内五人以上出差及省外出差,需要经院长事前审批,财务将根据院长审批单给予报销。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执行。

计财处

2014-7-4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学部权所有  地址:平顶山水库路3号院 邮编:467001 Email:woshixiaob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