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关于“与希望同行”捐款以及“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7-17 点击数:

院属各基层工会: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会《关于继续开展“与希望同行”捐款暨“金秋爱心助学”活动通知》([2016]30号)要求,确保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现就我院2016年度继续开展“与希望同行”捐款暨“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凡2016年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专科(含高职)以上院校(含民办院校)新生,已接到录取通知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在此次帮扶范围:

1、集团在档困难职工子女;

2、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残疾等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职工家庭的子女;

4、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5、生活困难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奖章”获得者子女。

(二)正在就读大学的集团在档困难职工子女。

(三)参加河南省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或符合集团井下、化工专业要求且分数位居前茅者给予“励志奖学金”适当奖励。

二、资金来源

助学资金主要来源于集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捐款,每人捐助500元。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集团工会所确定标准,请于7月28日前交学院工会生活部翟澄清处。联系电话:13733782930,62930。同时,也鼓励社会和个人自愿捐款,捐款金额不限。

三、申请和受理资助的程序

凡我院教职工,符合受助条件的,须按照下列程序提出申请:个人填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016年金秋爱心助学大学生申请表》,并交给所在院(部)工会主席,院(部)工会主席收齐后于不迟于8月30日,交学院工会生活部。

附件: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会《关于继续开展“与希望同行”捐款暨“金秋爱心助学”活动通知》([2016]30号)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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