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判长:带犯罪嫌疑人到庭

公诉人提起公诉

卫东区法院刑事庭庭长高平点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全国的普法宣传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使提高我院学生法律意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在第十五个普法宣传日、第一个宪法日来临之际,思政部于12月1日下午2点30分在2号教学楼701报告厅,开展了第六届大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卫东区法院刑事庭高平庭长等三人、我院宣教处处长裴朝阳、学工部处长匡予生、院团委书记李金磊、教务处副处长冯如鹤、保卫处副处长王天胜应邀参加活动,思政部领导及全体教师及400多名学生旁听了此次庭审。
模拟审判,选取的案件为因传销而发生的非法拘禁案,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场面庄严、神圣,给我院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感谢这些同学使我们一起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看得出来这些同学事先是经过精心准备、认真排练的,法官有正义感,罪犯有犯罪感,审判有气势、有感觉,这是一个生动、形象的法庭”。卫东区法院高庭长如是说,高庭长还对模拟法庭提出了中肯的意见,高庭长的法官身份,丰富的庭审经验,精彩的点评,再加上法官对模拟法庭准备工作的指导,使今年模拟法庭更加丰满,模拟审判更加接近法庭真实审判,更加符合庭审要求,对学生具有更大的教育意义。此次活动是继2月份“真实法庭进校园”之后与卫东区法院的再次成功合作,活动得到了卫东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主动给我院提供案例、法袍等,并在编写剧本、排练过程中派员进行指导,使活动更加成功!
保卫处副处长王天胜结合现实生活中真实案例教育学生要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教导学生在外出求学、成长路上要有所防范,避免加入传销组织,同时充分肯定了活动在普法宣传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的开展的普法教育意义,并阐发了平安校园内涵,教育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法律,为平安校园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工部匡玉生处长结合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同学们要自觉养成对法律尊敬、崇尚,分析了加入传销组织主要原因,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不能等,受教育的年轻人要有担当,要起到带头作用,自觉承担起自己身上的社会责任。
“传销真是太可怕了,害人害己,更是危害社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过程当中我一定远离传销,自觉学习法律,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当中笃行,训练法律思维,养成行为习惯,让法律成为我的信仰,做遵纪守法的大学生!”。2014级机电一体化的一名学生说。
模拟法庭是思政部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课内实践教学活动,举办六年以来,充分发挥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作用,在学生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被平顶山多家电视台、电台、报纸报道,主流网媒争相转载,扩大了我院的影响,增加了学院的美誉度,俨然成为思政部品牌!
据悉,本学期,思政部安排“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三观教育讲座”、“大学生模拟法庭”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对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政部创新实践教学途径,在原本课内演讲比赛、辩论赛、情景剧表演等课内实践教学基础之上,加强与外部相关单位合作,丰富了教学资源,创新了教学的形式,切实增强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思政部 卫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