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举办第四届“大学生模拟法庭”

作者: 时间:2012-12-03 点击数: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待公、辩入庭后)全体起立!(起立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后)请大家坐下!

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王山东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

“现在开庭。”随着锤声敲响,审判长宣布道:“传被告人王山东到庭。”被告人随即被带到被告席。

如果法庭不是在我院的报告厅里,如果不是法庭上的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法警和辩护人都显得是那么稚嫩,一定以为这是某法庭在正式开庭。即使这样,许多在现场旁听的学生也被近似真实的场景迷惑,被逼真的表演融入到其中,切切实实上了一堂生动逼真的法制教育课。“经典案例的生动再现,让我们切切实实明白了许多道理。”一个学生对记者说。在全国“12.4”第十一个普法宣传日到来之际,11月30日,我院思想政治教学部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大学生模拟法庭”,为5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班课,丰富了教学形式和内容,推动了我院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模拟法庭出庭人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及其代理人、证人、法警等。法庭围绕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审判,案件中,被告人途径平山学院附近空地上的一条小路,遇见他的同班同学,即被害人,事发当时,因被害人取笑被告人自闭,被告人想到被害人经常骂他哑巴、无能、笨猪头、不是男人,甚至让他装尸体,长期凌辱,盛怒之下被告人挥拳向被害人头部打了5、6拳,致使被害人右眼残疾。庭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进行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并当庭公布判决。法庭现场的庄严肃穆,具有一定专业性的精彩表演,控辩双方唇枪舌战的辩论,经典案例的生动再现,都体现出了我院学生良好的法律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大学生模拟法庭’是思政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一项特色实践教学活动,活动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司法实务能力和法学综合素质,通过此项活动,使学生亲身感受到了庭审程序,感受到法庭的庄重和尊严,提高了学生学法热情,实现了“知行合一”的教学目标;会对深入推进学院普法教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该系部主任岳彤说。

学院法制办、学工部、教务处相关负责人旁听了“庭审”,并对“庭审”进行点评。平顶山晚报和中国平煤神马报记者对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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