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院部:
为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学校、教学单位、实验实训室三级实验室安全责任,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相关规定,现将签订2025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逐级签订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实习实训中心与各专业院部负责人签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书》。
2.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专业院部与本单位所属各实验室管理员签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
3.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与相关实验人员(教职工、学生、外来人员等)签订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责任书签订应逐层落实到每个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验实训室房间,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各级责任书一年一签,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2.学校实习实训中心与各教学单位签订的责任书由实习实训中心统一发放,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实习实训中心,另一份留存教学单位。
3.教学单位与所属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签订的责任书,可在《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安全责任书》参考模板(附件1)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修改后自行打印。签订完成的责任书一份由单位保存,一份交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保存。
4.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与实验实训人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在学校提供《实验实训室人员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参考模板基础上根据实验室特点修改后自行打印并完成签订。签订完成的责任书一份由单位保存,一份由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保存,一份交由实验实训人员保存。
5.各专业院部于3月7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书》、《教学单位与所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实习实训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938965126
实习实训中心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附件2:实验实训室人员安全责任书
附件3: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