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平职学院校级学生技能大赛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实习实训中心 时间:2021-11-19 点击数:
学院教学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建”的长效机制,构建“国赛、省赛、校赛”三级递进式技能竞赛体系,充分调动学生提高实操技能的积极性,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同时为2022年全国、全省各项大赛提前布局,做好项目选择,参赛选手人才选拔,指导老师匹配等工作。经研究,决定于11月至12月在全校范围内举行平职学院2021年度学生技能大赛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倡导技能创新
二、项目设置与时间安排
序号 |
负责部门 |
比赛项目名称 |
拟定时间 |
1 |
经管学院 |
市场营销技能大赛 |
11.23 |
2 |
尼龙化工学院 |
化工生产技术技能大赛:流体输送单元操作 |
11.24 |
3 |
护理学院 |
护理养老服务技能大赛 |
12.7 |
4 |
文教部 |
英语口语大赛 |
12.7 |
5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技术 |
12.7-8 |
6 |
自动化学院 |
无人机四项赛 |
12.11-12 |
7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器人系统集成 |
12月初 |
8 |
艺术学院 |
服装工艺技能大赛 |
12月初 |
9 |
资开学院 |
矿井灾害应急救援技术 |
12月初 |
10 |
计算机学院 |
全员编程大赛 |
12月中旬 |
校级技能大赛原则上于11月-12月期间举办,具体竞赛时间结合个院(部)教学实际进行安排。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平职学院技能大赛组委会,监督指导技能大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技能大赛的各项日常工作。
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李树伟、张立方
副主任:李俊堂、吴延昌及各院(部)行政负责人
成 员:王丽静、各院(部)教学副院长
四、具体实施
1、校级技能大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赛阶段,第二阶段为决赛阶段。
2、参赛对象:全校各级各专业在校生。
3、原则上各专业设置的竞赛项目要对接国家级、省级赛项,各院(部)应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各赛项竞赛方案,各赛项竞赛规程可参照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颁布的竞赛规程。
4、决赛阶段的赛项和参赛选手均在预赛基础上产生,未进行预赛的赛项不举办决赛,未参加预赛的选手不得参加决赛。
5、决赛阶段团体赛每个赛项参赛队一般不少于5组,个人赛决赛阶段每赛项参赛人员一般不少于10人。若有省赛、国赛,必须和省赛、国赛人数要求一致。
6、根据比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队数(或人数)的60%。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加。开展学生技能比赛是职业教育教学的重要活动形式,学院教学各院(部)要充分认识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认真筹办,积极鼓励并组织学生参加技能比赛。按照赛练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使师生在活动中得到锻炼提升,增强实践和创新能力,营造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崇尚技术、社会力量广泛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2.本届技能竞赛各个赛项要坚持立足基层,求真务实。着力提高学生的广泛参与性,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各单位要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3、各赛项按开展规模、成效、材料上报情况和单项竞赛规程的录取名次,给予相应奖励。
4.各院(部)要采取有效措施,根据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竞赛全过程的安全有序。
实习实训中心、教务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