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重要危险源管控方案(草稿)

作者:实习实训中心 时间:2026-03-20 点击数: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教发厅函〔20242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科学、系统地规范我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精准识别、有效管控各类重要危险源,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和工科专业密集、实训场景复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修正版)

(2)《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教发厅函〔202420号)

(3)《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规范》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校范围内所有实验实训室(以下简称“实训室”),所有进入实训室的师生员工、外聘教师、实习学生、合作单位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4.管控原则

(1)预防为主,源头管控:坚持安全第一,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在事故前面。从实训室的规划、设计、建设阶段就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对危险源进行源头辨识和控制。

(2)分级管控,责任到人:根据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的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学校-学院-实训室”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3)对标指南,从严治理:严格对照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将指南中明确的实验实训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作为本方案的红线和底线,从严要求,从严管理,防微杜渐。

(4)全程覆盖,动态更新:对实训室运行的全流程进行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危险源动态辨识和评估机制。定期评审和更新危险源清单及管控措施,确保其持续有效。

(5)教培结合,全员参与: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鼓励和引导师生全员参与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危险源辨识、分级与清单管理

1.危险源辨识范围

各学院须组织对所辖实训室进行全面、系统的危险源辨识,辨识范围应至少包括:

(1)设备设施类:

电气设备:各类配电柜、配电箱、插座、电线电缆、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高频设备等。

机械设备:车床、铣床、钻床、磨床、压力机、工业机器人、等。

其他:高速旋转设备、高压设备、激光设备等。

(2)环境与空间类: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及畅通性。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性。

通风、除尘系统。

作业空间、安全间距。

照明、采光、噪声、振动等。

(3)操作与管理类:

高速、高空等危险作业。

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水平和操作习惯。

管理制度的缺失或执行不到位。

2.危险源辨识方法

(1)基本方法:采用“现场排查法”,由二级学院组织实训室管理员、资深教师、安全员及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对实训室内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台设备、每一种物品进行逐一排查。

(2)辅助方法:可结合使用“安全检查表法(SCL)”、“作业危害分析法(JHA)”等,对关键设备和高危作业活动进行系统性分析。

(3)辨识频次:新实训室启用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辨识;现有实训室每学期开学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辨识;当实训室进行重大改造、引入新设备/新工艺、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专项辨识。

3.风险分级标准

根据危险源失控后可能导致事故的可能性(L)和后果严重程度(S),将重要危险源划分为三个等级:

(1)重大危险源(Ⅰ级):

判定标准:违反《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中直接判定情形的;或L×S分值极高,一旦失控,极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的。

(2)较大危险源(Ⅱ级):

判定标准L×S分值较高,一旦失控,可能导致重伤事故或多人轻伤,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3)一般危险源(Ⅲ级):

判定标准L×S分值较低,一旦失控,通常仅导致轻微伤害或少量财产损失的。

4.重要危险源清单管理

清单建立:各学院须在辨识与分级的基础上,建立《实验实训室重要危险源清单》(见附件1),清单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危险源名称及所在位置

危险源类型(设备、化学品等)

主要危险特性

风险等级(Ⅰ、Ⅱ、Ⅲ级)

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管控责任部门

管控责任人(二级学院领导、实训室管理员、任课教师)

主要管控措施

应急处置要点

辨识/更新日期

5.清单审批与备案:清单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后,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Ⅰ级)清单需单独列出,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6.动态更新: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当实训室条件、设备、人员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和评估,并更新清单,确保其时效性和准确性。更新后的清单须重新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

三、分级管控基本要求

1.重大危险源(Ⅰ级)管控

(1)严格准入管理:明确规定只有具备特定安全资质和操作技能的人员方可接触或操作重大危险源。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登记制度。

(2)专项管控制度:针对每个Ⅰ级危险源,必须制定专门的、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SOP)和应急处置预案。

(3)强化物理隔离与监控: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如设置围栏、隔离区)。条件允许时,应安装视频监控、温度/压力/气体浓度等实时监控预警装置,并与学校安全监控中心联网。

(4)专项应急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Ⅰ级危险源的专项应急演练,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5)定期专项检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每月至少联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需详细记录并存档。

2.较大危险源(Ⅱ级)管控

(1)规范操作流程:制定并严格执行标准化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实训室管理员和任课教师在每次使用前后,必须对Ⅱ级危险源进行检查和试运行,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

(3)确保物资保障到位:按规定配备并确保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完好有效。

(4)开展常态化培训:将Ⅱ级危险源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师生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

3.一般危险源(Ⅲ级)管控

(1)即时整改消除: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Ⅲ级危险源,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2)加强常态化监督:通过日常巡查和行为观察,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3)定期复盘总结:在每周的安全例会上,对发现的Ⅲ级危险源及其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和总结,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四、重点领域危险源专项管控措施

1.电气安全管控

(1)线路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线路敷设应符合规范,老化、破损的线路必须及时更换。

(2)设备接地: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3)漏电保护:在潮湿环境、手持电动工具等设备上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

(4)用电负荷:严禁超负荷用电,一个插座上不得连接过多大功率电器。

(5)断电管理:实训室无人时,必须切断所有非必要电源。

五、全流程安全管理

1.安全准入管理

2.为防范《判定指南》中“实验人员未取得安全准入资格,擅自进入实训场所开展活动”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

(1)新生/新入职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实验实训室安全通识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进入实训室的基础资格。

(2)进入特定实训室:在获得基础资格后,还必须参加由二级学院和实训室组织的针对该实训室特定设备和操作规程的专项安全培训和考核。

(3)考核与登记:所有培训和考核结果均需记录在《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档案》中,实行“一人一档”。未通过专项考核者,严禁在实训室进行任何操作活动。

(4)外来人员:校外人员(如参观、学习、施工)进入实训室,必须由校内联系人全程陪同,并遵守实训室的所有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的,需经审批并接受相应培训。

3.实训过程管理

(1)课前检查:任课教师每次实训课前,必须对实训设备、安全设施、环境条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允许学生进入。

(2)安全交底:实训开始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详细讲解本次实训内容的安全风险、操作规程、应急注意事项,并强调必须遵守的纪律。

(3)现场监护:实训过程中,教师必须全程在岗,密切关注学生操作情况,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对违规操作有权中止其实训。

(4)课后整理:实训结束后,教师应指导学生关闭设备电源、气源、水源,清理现场,将工具、材料归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六、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学校层面责任

(1)决策与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全校实训室安全工作。

(2)制度建设:负责制定和修订全校性的实训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资源保障:保障实训室安全所需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应急物资等配备齐全。

(4)监督与考核:对各二级学院的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重大安全问题进行督办。

2.二级学院层面责任

(1)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院长是本单位实训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实训室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责任分解: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明确至实训室负责人、实训室管理员和每位任课教师。

(3)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本单位实训室的危险源辨识、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具体工作。

(4)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于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上报实习实训中心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3.实训室及个人层面责任

(1)实训室管理员:是所管理实训室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实训室的日常安全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危险源清单更新、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

(2)任课教师:是所授课程实训过程中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课前安全教育、课中安全监护和课后安全检查。

(3)学生及其他人员: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不安全因素进行举报。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健全学校、二级学院、实训室三级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2.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专项安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安全设施维护与更新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3.培训保障

(1)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涵盖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危险源辨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2)培训对象:覆盖全体教职工和学生,重点加强对实训室管理员、任课教师和新入职、新入学人员的培训。

(3)培训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应急演练、技能竞赛等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4.应急保障

(1)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机械事故、触电等突发事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与学校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2)应急设施与物资:按规定在实训室内配备消防器材、急救箱等应急设施和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随时可用。

(3)应急演练:各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和协同处置能力。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问责

1.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学校每月抽查、二级学院每周检查、实训室每日自查”的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建立台账。

2.隐患排查治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3.考核问责

(1)考核机制:将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二级学院的学期实训室管理工作量考核体系。

(2)问责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松懈等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附件

1.《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重要危险源清单(模板)》

2.《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考核办法》

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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