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防止积压和浪费,保证实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范围
(一)凡一次使用立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和不能重复使用的元件、配件等为低值易耗品。
(二)凡不够成固定资产标准(价格低于2000元)又不属于易耗品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用具、量具、玻璃器皿、可以重复使用的元件、配件等为低值耐用品。
二、采购程序如下
(一)采购程序
实验室提出购置计划(教研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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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初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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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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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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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组织采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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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入库(实习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库房)
(二)每学期末由实验室提出下学期实验需用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批,使用单位配合后勤部门组织实施。
(三)材料入库前应认真验收,验收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供货或运货单位提出,并办理退、换或赔偿手续。
三、保管
(一)为加强管理,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一律经院(部)验收后,记账保管。
(二)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应存放有序、账物对号、妥善保管,以便于定期收发检查。
(三)对一般物品要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有害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具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管理,经常对有关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对库存材料每学期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六)库房内应严禁烟火,保持整洁。
四、领用
(一)领用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要根据实验需要,实行计划领取,由实验教师提出领取申请并填写三联单,经院部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库房领取。
(二)实验室凭审批后的三联单、低值耐用品或低值易耗品账本领用低值耐用品或低值易耗品,仓库保管员必须例行记账手续,同时库房要如实填写实验室的低值耐用品或低值易耗品账本。
(三)化学药品根据多于10%的数量给予领取。
(四)剧毒品的领取要从严审批,需经指导教师申请,实验室主任、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领取。
(五)危险物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的物品必须及时退还。
(六)对金属及稀有材料如铜、铝、钢、等材料的线材、切削料、结构件等,应按领用重量的95%回收,库房应作回收纪帐(上交人签字)。
(七)低值耐用品的领用应以旧换新。低值耐用品如有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八)可以修复的低值耐用品,实验室应尽量修复使用,可以刃磨的工具必须经刃磨后继续使用,直到不能刃磨以旧换新。
(九)本着节约的原则,能够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必须回收重复使用,能够长截短用的必须重复利用。
(十)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消耗,实验室必须如实记账,由领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