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研究项目培育,规范校级教改项目管理,现就学校2021年立项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结项及2023年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21年学校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应提交规范的结项书、研究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研究报告应反映我校教育教学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佐证材料包括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较高的专著、教材、发表的论文以及取得的成果等,佐证材料一般应是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取得的研究成果。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结项项目须填写《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书》(附件1)word格式,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项书”。
2.项目成果佐证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须编排目录。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附件2)、项目申报书、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取得的成果、成果应用情况等材料。
3.院(部)结项汇总表(附件3)。
各单位对结项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院(部)结题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汇总表2份,结项书5份)和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本次结项验收,学校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拟采用现场答辩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一般项目采用材料评审,不再组织答辩。
二、学校2023年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立项工作
(一)立项类别
立项类别分为学校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具体立项数量视申报情况而定。
(二)选题范围
本次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围绕职业教育“一体、两翼、五重点”“双高建设”“534”工程和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内容展开,分为五大类:即学校总体教学改革类、各学科专业教学改革类、课程建设类、教学管理类和学校教学综合系列研究类。主要涵盖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
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针对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围绕立德树人,融入课程思政、劳动教育、职业素养等内容,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3年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选题指南”)。
(三)立项申报条件与要求
1.校内各相关单位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在岗教师均可申报。
2.项目主持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具有多年从事一线教学经历及参与过相关课题研究,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申报校级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项目研究团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项目组成员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联合申报的项目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项目选题符合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已获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4.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5.预期成果可量化,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6.支持校内多单位联合申报校级重点项目,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
7.申报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与知识产权问题;意识形态问题实施“一票否决制”。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2年。
2.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教务处负责项目的立项建设、项目结项、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项目归属单位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3.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项目结项、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经本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4.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学校予以撤销,并核减所在单位下一年校级立项的申报限额。
(五)立项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立项指南”,做好教学改革项目初评工作,择优推荐。教务处只接受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2.专家评审。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3.网上公示。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本次校级立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监督。
4.立项公布。拟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批准公布。
(六)材料要求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5),纸质版(正反打印,骑缝装订)2份,电子稿(PDF格式)1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立项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PDF格式)一份,命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内容包括: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可按材料重要程度分类,形成目录,编排内容,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0M。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2份,电子稿1份,电子稿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校级项目汇总表”。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4月28日下班前,按上述要求将纸质材料统一收齐后,报送至教务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联系人:李学军(67291)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书.docx
附件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研究报告.docx
附件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4: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5: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