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登记入账管理工作,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我校目前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学校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强化资产管理的主体职责和进一步实现资产管理的精细化,防止资产流失,拟开展2022年度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摸清家底、盘活存量、动态监管、有效配置”的原则,采用清查盘点、查验核实的方式,全面、真实、动态反映各单位资产分类分布状况与变化情况,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程序,完成实物资产二维码标签粘贴。由各部门组织完成本部门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毕晓阳 李树伟
副组长:宋伟毅 李新玉 李清锋 张立方 刘翱翔 刘怀珍 杨立峰
成员:督导处、监察审计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的负责同志。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新玉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宏 李慧超 刘娅 董沛
成员:雷培培 王翔 钮凯兵 吴红超 张广雷 赵政伟 郭建云 岳洪敏
请各单位成立相应的清查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
三、清查范围及基准日
(一)清查范围
全校所有部门使用、占用、管理的资产。按照教育部2019年1月发布实施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JY/T 0624-2018的标准,包括:产权属于单位的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植物。
(二)清查基准日
以2022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
四、清查内容与方法
(一)核实人员情况
核实本部门人员信息情况,重点核实因机构整合、退休、调离、调入等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人员所涉及的资产,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了资产上交、交接、调拨等手续。
(二)清查实物资产情况
资产使用人、管理人依据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的《固定资产清查表》,据实清查自己名下所管理、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以及使用状态等;各部门需要对资产使用人、管理人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核实,核实资产使用人或管理人、存放地点等资产管理信息是否正确完整。
(三)根据清查结果,填报《固定资产清查表》
经清查核实后的资产,由部门安排专人在《固定资产清查表》中根据使用状态分别进行填报(在用、待报废、灭失)。务必做到每位教职工都清楚自己名下所管理使用的资产,每件资产都有具体明确的管理者和使用人。
(四)撰写清查工作报告
自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清查资料,就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清查工作报告(见附件2)。
五、清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年7月1日—7月5日)
明确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工作通知,建立资产清查工作群(微信群二维码附后)。
(二)实施阶段(2022年7月6日—8月16日)
1.部门自查(2022年7月6日—7月20日)
各部门安排专人对部门使用、占用、管理的资产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清查。
2.资料报送(2022年7月21日—7月28日)
各部门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清查资料,并按要求填报《固定资产清查表》,并根据存在问题和建议,撰写清查工作报告。
以上材料纸质版须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送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2576846@qq.com。
3、资产核定(2022年8月1日—8月16日)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完成各部门清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后,依据报送的《固定资产清查表》,逐一进行核定,对核定无误的资产进行资产二维码标签粘贴。
(三)总结阶段(2022年8月17日—8月25日)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清查结果进行汇总、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形成清查工作报告,上报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职能处室、院部要于通知下发之日起,成立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应尽可能安排熟悉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相关人员,并指定1名分管领导、1-2名工作人员统筹开展资产清查核实,与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接。
(二)严肃纪律,实事求是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好本次清查工作,严禁在清查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建云联系方式:13937569033
赵政伟联系方式:13673756056
张广雷联系方式:13937572830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5日
几点说明
1、附件1中的资产性质填写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定义为价值1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价值5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同类物资按照固定资产管理(例如:显示器等。)
2、分类。按实施方案要求,固定资产分为土地、房产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各类标本、各类模型);图书、档案;家具、用具及动植物(黑板、白板等属于用具)。
3、管理状态:闲置、在用、待报废、变卖、维修、借用。
4、附件2中的,资产总值不明的以“/”填写,盘盈盘亏及总值不明的以“/”填写。
5、根据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要求,
一、计算机(含台式和笔记本电脑):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二、激光(喷墨)打印机: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三、针式打印机: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四、一体化速印机: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五、复印机: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六、会议室音响系统: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
七、碎纸机: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
八、电话机: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九、扫描仪: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
十、传真机: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十一、投影机: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
十二、电视机: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
十三、数码相机: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十四、摄像机: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
十五、其它摄影、摄像设备: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
十六、服务器: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十七、小型机: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十八、路由(交换)设备: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十九、网络安全设备:使用年限不低于6年。

附件1 学校资产清查资产清点表.xlsx
附件2 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