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全省违规办理持有使用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身份证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和集团党委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业务主管、协理员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收集、登记,并于10月23日前缴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排查登记表由基层党组织书记签字后一并上交。
2.对逾期不交或拒交证件者,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严格干部外出管理和请假制度。确需因私出国(境)的,要填写《平职学院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登记表》。外出回国(境)后,要及时将证件交还组织部统一保管。
联系人:谢文娟 电话:15837519758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
平职学院因私出国(境)申请登记表.docx
附件2:
平职学院因私出国(境)证件排查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