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8号)精神,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报名考试工作已经开始,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2014年9月13日
上午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14年9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7、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学历的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1)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 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考试条件:
除符合(一)的报名条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2科,只参加2个科目的考试。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一科)考试条件:
除符合(一)的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滚动周期为2年,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4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或考1科)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今年河南省法律顾问考试将启用全国统一的报名考试系统,操作较为复杂,资格审查更加严格。请学院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认真查阅具体通知和报名办法做好报名考试工作,考试人员资格由集团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查、汇总,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不详之处,请查阅河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或向集团法律事务部咨询,电话:0375-2723748,QQ群14178305,联系人;王理。
人力资源部
201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