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立项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21 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于 5 月 15—21 日在河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上进行了 7 天时间的公示,未收到异议信息。按照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管理规定,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评审确定 1011 项目立项,其中资助性计划项目518 项,指导性计划项目 493 项。其中我院资助性计划项目立项1项,河南汴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研究(窦俊霞),指导性计划项目2项,李文化育人视阈下高职英语课堂思政研究与实践(李寒光),基于移动电子媒介的大学英语混合式教学设计与应用的研究(宋婷婷)。
二、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 1-2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内随时可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平台申请结项。申请结项须达到如下要求:
(一)资助性计划项目申请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2 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 1 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为应用性研究课题。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 1 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 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1 篇。
(二)指导性计划项目申请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 1 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 1 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 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 3 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 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所有论文、著作都需要在显著位置注明“ 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完成项目管理系统内项目的中期变更和结项审核上报。
科研处
董燕 小号:65888
20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