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度平顶山市科技进步奖参评成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平科[2012]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2年度平顶山市科技进步奖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请成果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送至教科研处,逾期不候。
2.每项成果需报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1份、鉴定材料一套,并合订成册。另准备《成果简介》一式20份,要求A4纸1页,700字以内。主要内容包括:成果的作用与意义、技术创新点、经济和社会效益、技术水平等,并注明完成单位。
3、根据市科技局文件要求,申报参评成果必须是近三年来,由平顶山市科技局组织的市级和省级鉴定的成果,且成果完成人当年不能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2个)报奖项目。
教科研处
20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