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科研业绩考核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新的政策规定,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列入职称评审条件之一,为此,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业绩认定,项目负责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的认定文件,上传科研管理系统后,按相应级别鉴定、国内先进处理,在其文件下发的一年度计算一次成果指数,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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