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教育厅2005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2005年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务必于5月28日前报送教科研处,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宜请和教科研处联系。
附:教教科〔2005〕105号文件
教科研处
2005年4月1日
河南省教育厅
教教科〔2005〕105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开展2005年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全省教育科学研究的水平和质量,根据原省教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豫教人字〔1999〕129号)精神,决定开展2005年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奖励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总结我省教育科学研究成就,进一步推进教育科研事业繁荣与发展,使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评审机构
本次评奖活动成立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办公室和专家组,日常工作由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三、评奖范围
包括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育基本理论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1.已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包括专著、论文、工具书、调查报告、实验研究报告等。
2.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等;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在市级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育研究成果。成果发表或完成时间为2004年1-12月。
四、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理论性成果应在教育科学的某一领域有创新,在某些问题研究上有新见解、新发展、新突破;应用性成果应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教育决策提出具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和改革方案;经验性成果所述经验有进一步从理论上深入研究的价值,以验证其因果关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教改实验成果已在较大范围推广,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实践,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五、申报
申报成果和《申报评审表》各一式2份,于2005年5月31日前报送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郑州市花园路3号院省教育厅南楼401房间 王庆芝 边天西,邮编:450003,电话:0371-65506083。网址:www.hnedur.com申报材料由本文各主送单位集体报送,评审办公室不单独接受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时同时交纳评审费,参照同类评审办法,论文、报告类每项80元,著作类每项100元。
六、加强成果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果评审要在厅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成果评审专家库。专家组的组成要科学、合理。
(二)进一步加强成果评审的规范化管理。成果评审要严格按照成果类别、比例和数额进行,原则上不得突破。
(三)成果评审要注意质量,宁缺勿滥,增强评审结果的权威性。
请各单位认真、严格组织,确保申报成果质量。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汇总表(EXCEL)时,要一并送交与汇总表一致的软盘。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2005年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科研 评比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