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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05-03-19  点击:[]

关于申报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加快全省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步伐,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05年4月25日截止,详细情况请到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doe.edu.cn/查询,有关申报工作请与教科研处联系。

教科研处

2005年3月15日

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信息[2005]39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为加快全省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步伐,积极落实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教育信息化的指导精神,有效开发教育信息资源,鼓励全省教育工作者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名额

(一)单位和人员范围:全省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育教学机构及其人员完成的信息技术教育成果。

(二)成果范围:包括论文类、著作类、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已公开出版的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课题、项目和软件必须已经结项或已经过鉴定或已获得专利。

参加每年度评选的成果,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每年的4月30日前。

(三)评选类别: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分中等专业学校组(含教学研究机构,下同)、中小学组(含教学研究机构和幼教,下同);每组分别设论文类、著作类、应用成果类三类奖项。

(四)评选等级及名额:各类奖项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三个等级,授奖比例按成果申报数额的10%、20%、30%。

(五)评选频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每年开展一次。

二、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评审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成果的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4)已获国家级奖、省级奖励者。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坚持“政策公开、评审公正、依靠专家、严格程序”的原则。评选的办法为:

(一)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宏观协调和评审结果的终审;组长由省教育厅领导担任,成员由省教育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省教育信息中心。

(二)根据成果评选工作的需要,省教育厅组建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下设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含幼教)两个专家评议组。由各组专家对本组各类成果进行评选,提出初评意见,向评审委员会推荐。经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作为建议授奖成果,在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

(三)评审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成果奖评审的规定,结合信息技术教育成果奖评审的实际,制订科学、规范的组织制度。评审专家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有关规定者将视情况轻重严肃处理。

(四)实行异议期制度。专家评选结果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异议期为3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信息技术教育成果如有异议,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四、推荐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推荐,中小学、省辖市中等专业学校以省辖市为单位(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等5个市县单列)集体推荐到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和厅直单位以各机构为单位推荐径报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的申报。

(二)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二份。电子文本可从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doe.edu.cn)下载,电子文本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纸介质材料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

(三)申报论文奖需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2份;申报著作奖需提交著作2部;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优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立项、结项、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四)单位上报材料时,应同时上报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汇总数据库,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3。

(五)上报的材料要求使用牛皮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单位应将材料分组分类后上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评审后,除硬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从“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实现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大力宣传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认真组织、高质量完成每年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材料推荐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

2005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动态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doe.edu.cn)及时公布。

2005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推荐材料报送至河南省教育信息中心。报送时间:2005年4月18日至4月30日;地点:郑州市花园路3号院河南省教育厅办公楼南楼314房间。

联系人:史先进

联系电话:0371—5951380

E-mail: jscg@hadoe.edu.cn

附件:1.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点击下载

3.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汇总上报数据要求及字段标准(点击下载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文成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刁玉华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刘湘平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邓中华 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邵水潮 省教育厅人事处调研员

曲 兵 省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曲 兵(兼) 省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副主任:王 磊 省教育信息中心副主任

附件二: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点击下载

附件三:

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汇总上报数据要求及字段标准

一、上报的数据库采用Foxpro或Visual Foxpro格式,库文件名称为:jscg.dbf。

二、库结构字段名称、类型及说明

序号

名称

类型

宽度

字段说明及要求

1

MC

C

100

申报成果名称

2

XM

C

100

成果完成人姓名,有多人的,每人姓名之间用“,”隔开

3

DW

C

120

完成人所在单位,有多个单位的,每个单位之间用“,”隔开

4

ZB

C

14

申报分组类别,指:中专组、中小学组

5

LX

C

10

成果类型,指:论文类、著作类、应用成果类

6

SBDW

C

40

推荐单位,指成果推荐上报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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