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平职学院2004年科技成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我院2004年度科技项目验收工作已经结束,为认真总结我院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成果,促进我院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显示我院教研、科研的水平,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我院2004年度科技进步成果奖、创新成果奖和著作(教材)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04年4月10日,逾期不报的,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2004年我院教科研计划项目,通过项目专家组验收后,可申报学院科技进步奖;2004年内我院教职工主持完成的未立项项目,资料齐全,可正常申报学院科技进步奖;
2、我院教职工生,在2004年完成的小制作、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可申报学院创新成果奖;
3、我院教师在2004年内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或内部印刷的著作、教材,符合平职学院〔2004〕21号文规定的,可申报学院著作(教材)奖。
三、有关申报表格请直接在教科研处网站下载。
四、成果申报,通过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其流程是:打开教科研处网站,申请者个人登录系统,点击成果申报——科研成果申报管理,上传科技成果,按要求填写表格,点击浏览、上传平职学院科技进步奖励申报书(或平职学院创新成果奖励申请书),检查各项内容无误后点击开始上传。
五、著作(教材)申报,通过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其流程是:打开教科研处网站,申请者个人登录系统,点击成果申报——著作教材申报管理,上传著作教材,按要求填写表格,点击浏览、上传平职学院著作(教材)奖励申请书,检查各项内容无误后点击开始上传。
六、各项申请书及附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科研处。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科研处联系。
咨询电话:2067290(市) 318(校)
教科研处
200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