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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绩录入的通知
2013-01-09 10:05   审核人:

关于规范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成绩总库工作的通知

教学各系(部)

学期即将结束,登分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规范学生成绩入库工作,特要求如下:

一、成绩录入形式

任课教师在录入考试课的时候务必按分数方式录入,在录入考查课的时候务必按等级录入方式录入。

二、录入成绩比例设置:

(一)考试课程

1、无期中考试的按照平时成绩占30%、期中成绩占0%、期末成绩占70%的比例录入;

2、有期中考试的按照平时成绩占20%、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50%的比例录入。

(二)考查课程

成绩录入比例按照平时成绩占40%、期中成绩占0%、期末成绩占60%的比例录入。

(三)教学改革课程

有教学改革课程的录入比例必须经教务处有关领导审阅通过后,方可按课程方案设定的比例录入成绩。

(四)补考课程

补考成绩比例:表中的平时成绩占0%、期中成绩占0%、期末成绩占100%。

(五)重修课程

重修课程成绩比例按照重修的具体形式设置成绩比例。

(六)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任课教师一律按旷考录入。

三、成绩审核

1、教学副主任在审核的时候注意查看以下几种情况①成绩录入比例②成绩的分布情况③录入的考核方式是否与网上教学计划中的考核方式相符合等,如果合理,方可审核通过,否则不予通过。

2、若成绩后面备注栏中为“考核方式不一致”的字样,则表明教师录入成绩的考核方式与开课通知单中设定的不一致,应给予审核不通过,由任课教师重新按要求录入。

若“考核方式不一致”的情况出现后,系部未认真审核造成通过者,教务处一律暂时不予审批,并做备案处理,直到系统成绩录入时间设置结束后才退回加以修改。

四、成绩打印

1、教师录入的成绩审核、审批都通过后方可打印成绩。

2、正常考试按行政班打印,其中体育课(公共选修形式)和任选课程的成绩单,可按照教学班级打印。

3、补考成绩按照教学班级打印。

教务处

2012年12月

附:

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成绩总库管理程序

一、成绩录入

1、任课教师用自己的帐号(帐号=教工号)密码(若教师初次使用,密码=教工号,登录时必须修改密码后方可进入)和验证码登录教务系统。

2、然后 点击个人事务——个人管理——成绩录入

3、选择 选课性质——考试性质——课程

任课教师若不知道自己所带课程的考试性质是考试还是考查,可以在系统中个人课表打印到EXCEL时,课程名称后面加有“*”号标记,表示该课程为考试课;若没有“*”号标志,则表示考查课。或者咨询教学副主任和教学管理员。

(1)若课程的“考试方式”是考试课,请先单击课程后面的“分数”单选项,然后单击设置按钮,按照下面要求修改各项分数的比例并单击确定按钮,以分数方式录入成绩。

a、无期中考成绩比例情况:表中的平时成绩占30%;期中成绩占0%;期末成绩占70%。

b、有期中考成绩比例情况:表中的平时成绩占20%;期中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50%。

(2)若课程的“考试方式”是考查课,请先单击课程后面的“等级”单选项,任课教师只用在网上的总成绩栏中以等级方式选择日志中的最终成绩即可,网上只显示总成绩。

考查课的各项成绩比例要在教学日志中显示出来。其中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3)若该课程是教学改革课程,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周将教学改革方案经系部审核通过,交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并备案,录入成绩时可以按照方案中的比例设置。

(4)补考成绩比例:表中的平时成绩占0%;期中成绩占0%;期末成绩占100%。

(5)重修课程比例按照正常课程比例设置。

4、任课教师录入完该课程的全部成绩后单击暂存按钮,然后再单击送审按钮,等待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通过,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打印成绩。

5、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未修够本门课程总学时量的三分一时,视为缺课,教师应选择“缺课”标志,总成绩应记为0分;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旷考,教师选择“旷考”标记,总成绩应记为0分;在考试过程中,经监考教师认定为舞弊的考生,任课教师根据监考记录单选 “舞弊”标志,总成绩应记为0分。

6、若在录入成绩的时候发现学生名字后面有“(重)”字样的,表示该条是重修选课的学生。

7、未办理完休学、退学、转专业手续的考生,任课教师一律按照旷考录入该成绩。

二、成绩审核

1、系部教学副主任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登录教务系统

2、单击 教学运行——成绩管理——成绩录入审核

3、按照一定的条件选择后(成绩审核是按照课程所在院系显示),再点击查询按钮。

4、单击成绩栏中的数字链接,查看教师录入成绩的情况是否有合理(例如正态分布等)。若没有问题,给予审核通过,交教务处审批;若有问题,给予审核不通过,并返回到教师名下加以修改。审核时单击该条成绩最后的审核链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进行选择后并审核。

5、若在查询页面的备注一栏中发现“考核方式不一致”的字样,则表明教师录入成绩的考核方式与开课通知单中设定的不一致,应给予审核不通过,由任课教师重新按要求录入。若此种情况系部通过后,教务处一律暂时不予审批,并做备案处理,直到系统成绩录入时间设置结束后才退回加以修改。

三、成绩审批

成绩的审批由教务处审批,登录到教务系统

1、单击 教学运行——成绩管理——成绩录入审批

3、按照一定的条件选择后(成绩审核是按照课程所在院系显示的),点击查询按钮。

4、和审核的方法一样,若遇到备注中显示和“考核方式不一致”的字样系统一律跳过审批,直到成绩录入时间设置结束后系统才会退回加以修改。

5、在成绩录入时间结束后,教务处不再审批未提交的成绩,并做备案处理。

四、 成绩打印

教师录入的成绩经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打印成绩。

1、任课教师登录系统后,单击成绩录入界面中的打印按钮,

2、选择打印的方式,如果是正常考试按行政班打印,其中体育公共选修课和任选课程的成绩单,可按照教学班级打印。

3、补考成绩按照教学班级打印。

4、单击打印按钮,成绩会自动导入到EXCEL中。

5、在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后,有个别教师成绩尚未打印的,可在时间结束后的两天内打印成绩,以及处理审批时显示的考核方式不一致的修改及打印时间。

五、学生查询成绩

在成绩录入时间结束以后,学生可通过自己的学号和密码进入教务系统中在网上查看成绩。

1、单击个人首页中的成绩查询链接,即可看到自己的成绩了。

2、若学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存在疑问,可与任课老师联系并加以确认。

3、经核实成绩确实错登或漏登时,可在开学后的第一至二周前联系教师到教务处修改上个学期的录入成绩,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六、成绩的修改

1、若任课教师核实成绩后,确实存在错登或漏登时,任课老师可在开学后的第一至二周前填写一式二份错登漏登成绩单,经系部审核后,由任课教师交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备案修改。

七、其他说明

1、缓考:学生本人因事或病(需提供县级以上材料)不能够按时参加考试,应由学生本人或他人向系部提出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由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批备案。可参加下一次学院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与申请缓考的成绩等效。

2、复学:休学学生的成绩系统保留休学前的成绩状态,复学后学生需出示复学审批复印件和前后两学期的课程计划(由系部提供),方可继续修完休学学期未完成的学科。

3、转专业:转专业学生的补考及重修以转专业手续办完时间为界,此种情况考生需出示原专业和现专业两个系部课程计划总表审批原件才给予考试。

4、无故旷考、舞弊、缺课学生一律不允许参加下一次学院组织的考试。

以上内容未写入的请咨询教务处,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务处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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