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2018届毕业生:
根据教务处通知,现对2018届毕业生计划安排一次清考机会。有关清考的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适用对象
凡未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不包括公选课)学习要求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均可参加。
二、时间安排
清考时间安排在2018年11月17日、11月18日两天进行,课程的考试场次及时间以具体安排为准。
三、有关事项
1.请各位辅导员通知到学生本人,做好通知返校参加清考的相关记录工作,作为通知学生的依据,以免发生纠纷。
2.请各位需参加清考的毕业生准时参加,后续再无重新学习或补考机会,由于缺席清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