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处理社团日常事务、管理和协助社团发展,宏观把握社团的活动,尽力为各社团提供有效宣传,使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包括为社团上传新闻,向校社团联合会上传资料。
及时反馈社团要求,帮助社团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接受社团会员的建议和投诉,给予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各社团反馈信息。
参加外校大型社团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团部的联系与交流,建立与外界沟通的平台。
为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社团每月都要向社团部提交活动预告和总结的相关材料。社团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工作会。
社团活动的责任由社团自行承担。社团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在活动过程中有重大过错的,其个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社团负责人或骨干成员必须接受社团内部成员的监督。社团成员发现社团内部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等不良行为,可向社团部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告。
社团举办活动向相关教师或者领导申请之前需向社团部提交相关材料,以便社团部和团总支了解情况。
社团部应定期根据各社团活动情况开展社团评优表彰活动,对社团及其负责人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奖励。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团负责人或社团主要成员,社团部可根据情况向校社团联合会或者学校相关部门予以推荐,授予其相应的奖项和荣誉。
社团部对违反规定的社团,有权予以批评教育等处理。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团总支社团部可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限期整顿。
(一)无正式负责人或组织机构;
(二)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三)不接受学校及各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和指导;
(四)财务账目收支不清,出现差错和混乱;
(五)骨干成员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六)成员盗用社团名义举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