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思想引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6月18日,艺术学院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会议。艺术学院、航空学院全体党员干部参会,会议由艺术学院党支部书记主持。

会议伊始,党支部书记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党员干部在意识形态领域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她指出,高校党员干部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必须时刻保持政治清醒,深刻认识到树立正确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同时,她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杜绝宗教信仰与党员身份的冲突,切实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上,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党员宗教信仰的相关规定,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文件。艺术学院副院长结合学院实际,就党员干部如何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明确提出“三个严禁”要求:严禁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宗教活动,严禁向学生传播宗教思想,严禁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切实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准则。
会议最后,党支部书记作总结发言,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二是发挥表率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学院党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全过程,打造具有艺术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
此次专题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对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提升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全体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立足本职岗位,带头践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撰稿、摄影/范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