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2年五一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机关和后勤正常上班,教学各单位按原教学计划进行。
二、有关要求:
五一放假期间,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加强值班,做好稳定和安全工作,副科级以上干部在节日期间保证通讯畅通。
三、通勤车调整:
4月28日(星期六)早上和中午各发两辆通勤车转大圈,4月29日、30日、5月1日发一辆通勤,5月1日晚8:40发一辆通勤车。
四、自5月1日起,学院作息时间调整为:下午3:00-5:30;下午通勤发车时间相应推迟半小时,其它上下班(课)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1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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