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08年“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放假及节后调整作息时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到4日。
二、在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一方面要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合理安排好工作与休息;一方面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领导值班,努力做好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院值班室要保持24小时不离人。各单位、各部门的党政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按规定例行请假手续,手机常开。
三、自5月1日起,学院作息时间调整为:下午3:00-5:30;下午通勤发车时间相应推迟半小时。其它上下班(课)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院 办 公 室
2008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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