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元旦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共为3天,1月1日至1月3日。其中1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在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一方面要根据各自工作性质,合理安排好节日休息与假期前后的工作;一方面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值班人员要全天到位,加强夜间值班,做好稳定和安全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的党政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按规定例行请假手续,手机常开。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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