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为规范监控录像调阅,保障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确保监控资料合法、合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职工因工作需要调阅监控录像,须填写《监控录像回放申请表》,注明申请部门、申请人、查看原因、查看时间段及具体监控位置等信息。《监控录像回放申请表》必须有院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之后由武装部保卫部领导签字、盖武装保卫部公章后方可调阅,缺一不可。
二、学生需要调阅监控录像,必须有学生辅导员办理正式审批手续,由辅导员查看监控录像。
三、公安部门有案件需调阅监控录像,监控室值班人员需向处领导汇报,必须经过处领导同意才能查看。
四、监控录像资料涉及隐私,所有接触人员须严格保密,严禁截图、录像、严禁将资料泄露给无关人员,公安部门下载监控录像资料需处领导批准。
五、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武装部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