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01 12:09来源:河南省法制网点击:848次
2014年2月27日下午,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拘禁案在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平职学院)2号楼701报告厅开庭审理。来自该院2013级机电一体化、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等专业的600多名大学生和部分教师观摩了此次真实庭审过程。
下午3点,在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后,辩护律师、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入庭。随着审判长宣布将被告人葛某、罗某到庭,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在审判长的支持下,经过核实被告人身份、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经过审理查明,二被告人葛某、罗某等人均是传销组织的参与者,并在其组织内分别任“大主任”、“小主任”等职务,他们在“赶集网”上以招聘挖掘机司机为名,强迫应聘人员参与传销组织,并交纳6000元产品费,不交者就严加看管甚至殴打,限制人身自由。
重新开庭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最后评议结果,被告人葛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六个月;罗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三个月。
平职学院这次请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把法庭“搬进”校园,是该院法制教育活动的又一次创新,相对于该院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举办“模拟法庭”,使学生更加真实地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和工作氛围,增强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参加观摩的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说,法庭审案进校园,使课变课堂,可以更直观地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真是受益匪浅。今后我们要扎实学好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更好地为社会和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