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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     责任编辑:谢志婉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21年地面生产经营单位

“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资格

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面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集团安全高质量转型发展,按照《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021年职工培训计划》安排,举办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含危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一般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20211231日之前安全资格证书到期人员和新上岗未取证人员及年度复审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一)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证(换证)、复审班

第一期  报名时间:310日。取证(换证):312日—19复审班:315日—19日。

第二期  报名时间: 512日。取证(换证):514日—21复审班:517日—21日。

第三期  报名时间: 62日。取证(换证):64日—11复审班:67日—11日。

第四期  报名时间: 77日。取证(换证):79日—16复审班:712日—16日。

第五期  报名时间: 98日。取证(换证):910日—17复审班:913日—17日。

第六期  报名时间: 1117日。取证(换证):1119日—26复审班:1122日—26日。

(二)地面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取证(换证)、复审班

第一期   报名时间:317。取证(换证)班:319日—26日;复审班322日—26日。

第二期   报名时间:519。取证(换证)班:521日—28日;复审班:524日—28日。

第三期   报名时间:811。取证(换证)班:813日—20日;复审班:816日—20日。

第四期   报名时间:1020。取证(换证)班:1022日—29日;复审班:1025日—29日。

第五期   报名时间:121。取证(换证)班:123日—10日;复审班126日—10日。

(三)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从业人员(含机关后勤管理人员)取证、复审班

第一期   报名时间:423。取证班:426日—30日;复审班428日—30日。

第二期   报名时间:618。取证班:621日—25日;复审班:623日—25日。

第三期   报名时间:723。取证班:726日—30日;复审班728日—30日。

第四期   报名时间:910。取证班:913日—17日;复审班:915日—17日。

第五期   报名时间:115。取证班:118日—12日;复审班:1110日—12日。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证(换证)、复审班

第一期   报名时间:35日。取证(换证)班:38日—315日;复审班:324日—228日。

第二期   报名时间:511日。取证(换证)班:515日—522日;复审班:518日—522日。

第三期   报名时间:97日。取证(换证)班:911日—918日;复审班:914日—918日。

第四期   报名时间:119日。取证(换证):1113日—1120日;复审班:1116日—1120日。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取证(换证)、复审班

第一期   报名时间:316日。取证(换证)班:320日—27日;复审班:323日—27日。

第二期   报名时间:518日。取证(换证)班:522日—29日;复审班:525日—29日。   

第三期   报名时间:713日。取证(换证)班:717日—24日;复审班720日—24日。

第四期   报名时间:914日。取证(换证)班:918日—25日;复审班:921日—25日。   

第五期   报名时间:1019日。取证(换证)班:1023日—30日;复审班:1026日—30日。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从业人员(含机关后勤管理人员)取证、复审班

第一期   报名时间:414日。取证(换证)班:420日—24日;复审班422日—24日。

第二期   报名时间:69日。取证(换证)班:615日—19日;复审班:617日—19日。

第三期   报名时间:811日。取证(换证)班:817日—21日;复审班:819日—21日。

第四期   报名时间:1013日。取证(换证)班:1019日—23日;复审班:1021日—23日。

()高压电工低压电工作业取证班

第一期   38日报到,39日—330日培训。

第二期   67日报到,68日—629日培训。

第三期   96日报到,97日—928日培训。

第四期   118日报到,119日—1130日培训。

 ()高压电工低压电工作业复审班

第一期   38日报到,39日—312日培训。

第二期   67日报到,68日—611日培训。

第三期   96日报到,97日—910日培训。

第四期   118日报到,119日—1112日培训。

(九)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取证班

第一期   46日报到,47日—429日培训。

第二期   82日报到,83日—827日培训。

第三期   111日报到,112日—1126日培训。

(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复审班

第一期   46日报到,47日—410日培训。

第二期   82日报到,83日—86日培训。

第三期   111日报到,112日—115日培训。

(十一)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培训班

第一期  报名:53日,培训:54日—521日。

第二期  报名:104日,培训:105日—622日。 

十二)职业卫生班

第一期  报名:412日,培训:414日—416日。

第二期  报名:621日,培训:623日—625日。   

第三期  报名:913日,培训:915日—917日。

    第四期  报名:111日,培训:113日—115日。

三、培训地点

职业学院安全培训中心(工贸校区)。

   (一)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一般从业人员(含机关后勤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班联系人:

   电话:0375-7017091  15603759111

             邮箱:pzapzx@163.com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一般从业人员(含机关后勤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熔化焊接与热切割) 培训班联系人:

焦振瑞   电话:0375-7017091  15603759111

         邮箱:316989463@qq.com

四、培训费用

(一)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危化单位)取证班900元/人,其中单位承担580元/人,集团承担320元/人;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危化单位)复审班700元/人,其中单位承担460元/人,集团承担240元/人。

   (二)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含危化单位):班组长取证班660元/人,班组长复审班520元/人;一般从业人员取证班480/人,一般从业人员复审班360/人;职业卫生班400元/人;培训费用全部由单位支付。

(三)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含危化单位)高、低压电工取证:1360/人(含理论考核费:50元,实操考核费:110元),其中单位承担880/人,集团承担480元/人。高、低压电工复审:650/人(含理论考核费:50元),其中单位承担410元/人,集团承担240元/人。熔化焊接与切热割作业取证:2160元/人(含理论考核费:50元,实操考核费:110元),其中学员单位支付1360元/人,集团补贴培训机构800元/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复审:650元/人(含理论考核费:50元),其中单位承担410元/人,集团承担240元/人。危化特种作业取证:1360/人(含理论考核费:50元,实操考核费:110元),其中单位承担880/人,集团承担480元/人。危化特种作业复审:650/人(含理论考核费:50元),其中单位承担410/人,集团承担240元/人

职教经费未按规定上缴集团的基层单位,学员培训费用由单位全额承担。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单位按规定办理。

    报到前培训单位统一办理转账或现金支付,报到时凭现金或支付凭证受理(外支账号:41050172810800000178,单位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建行平顶山开源路支行。内支账号:201101125807001,单位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集团财务公司)。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生产情况,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相应培训。各原煤生产单位下设非煤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上述培训。

(二)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需求,在职业技能提升、一般从业人员、班组长、职业卫生和特种作业培训委托职业学院安全培训中心办班,以“企业缺什么,我们补什么”为目的,进一步提升技能水平。

   (三)服务企业,送教到现场。原则上培训60人以上的单位,职业学院安全培训中心可实行 “送教上门”,解决工学矛盾,提升安全培训覆盖面。

   (四)职业学院安全培训中心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同时应紧密结合集团安全生产实际,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勤制度,严肃课堂纪律,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

   (五)培训学时可作为煤矿和非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指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学时使用。

   (六)严格落实“教考分离”规定。经集团培训主管部门考核及教学质量测评合格后,按照培训合格人数支付集团承担费用部分。

(七)参培学员有关表格可到指定邮箱下载。

       

 

 

集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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