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寒假借书规定通知 寒假将至,为满足广大同学假期借书的愿望,经馆内研究,决定今年寒假正常借阅。有关事宜如下: 1.假期借阅时间为:2010年12月24日至学院规定开学时间。 2.在上述时间段借出的图书,在学院开学后一周内归还,不予计算超期时间。 3.在2010年12月24日之前借出的图书,如假期继续借阅,请在12月24日之后离校之前到图书馆进行续借。 4.已经超期的图书,离校前应及时归还,否则假期将纳入超期计算时间。 5.所借图书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遗失,损坏,否则将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规定,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并认真遵守,以免给学院和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图书馆流通部 2010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