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实习实训室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6-12 点击数:

为了加强学院实习实训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保障学院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学各院部要根据专业发展,认真研究实习实训教学的规律,结合专业特点在做好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实习实训室的建设规划。

二、教学各院部要安排专职实验员或兼职实验员做好实习实训室的设备管理和日常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

三、为了更好的发挥实验实训作用,教学各院部要组织安排专职实验员、兼职实验员要结合专业特点认真研究,做好实习实训室的职业氛围的营造。

四、专职实验员和兼职实验员应按规定认真做好实习实训室的各项管理,满足实践教学和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专职实验员和兼职实验员应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文明卫生等。安全实验室管理酬金(或工作量)与实习实训室的设备完好率挂钩。

六、实训室工作量核定依据。

1.根据各教学院部每学期期末上报所属实训室综合考核自评情况、实训中心日常动态检查和定期抽查考评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核定内容包括利用率、设备完好率、日常管理、综合考评得分等。

2.利用率的计算根据教务系统上查询到的各实训室的课表安排,以及学期开始各院部上报实训中心的实训课表为依据。根据相关公式进行实训室实际利用率的计算。

3.根据实训室日常管理工作中,进行参观、学习、解说等需开门留人任务的完成好坏酌情给予实训室的工作量。对于该学期没有课的实训室不再核定工作量。

七、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实训设备作用,教学各系部要统筹安排,尽量提高实习实训室的利用率。实验室管理酬金(或工作量)与实习实训室的利用率、设备完好率、日常管理及参观检查等挂钩,计算公式:

管理学时数=规定学时数×利用率×完好率×本学期周数

规定学时数:以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中规定每周8课时为准。

利用率:实训室利用率(%)=实训课时数/学期周数×26(规定周课时),利用率达到75%及以上的,公式中以1带入计算,利用在75%—50%之间的公式中带入0.5计算,低于50%的,公式中带入0.3计算。

完好率:学院规定实训室完好率应为达到95%以上,如果实训室完好率在95%以上,公式中以1带入计算;如果完好率在95%以下,不再核定工作量。

本学期周数:以教务处每学期公布为准。

在此公式得出管理学时的基础上,实训中心根据日常检查、解说等任务完成情况酌情调整。

八、各教学院部要做好迎接上级单位参观的设备试运转、卫生打扫、解说等准备工作。迎接参观时,各院(部)院长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必须跟随参观主队,在参观本院部所负责的实验室和实训车间时主动负责引领、接待和协调。

九、在优秀实验室评比中,除了按相关的优秀实习实训室评比条件外,强调对利用率达不到75%、设备完好率达不到95%、参观过程中出现差错的实习实训室不得评为优秀实训室。

十、对在迎参观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按事故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同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学院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扣除该实训室50%的管理酬金。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由实训中心、教务处负责解释。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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