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6-05 点击数:

为了保证实训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训教师要全面负责实训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实训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训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在实训教学期间,实训教师对实训室的安全(包括:防毒、防火、防水、防盗、防辐射等)工作负责。

4、学生进入实训室要遵守纪律,实训教师必须在场,实训要有安全措施。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训师生不得离开现场。

5、实训室由专人负责实训室设备及实习人员的人身安全,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实训完毕离开实训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气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7、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电器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8、实训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9、管理员定期应对实训室设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0、实训室在开放状态必须有负责人监控该室,学生不得独自逗留实训室。

11、实训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实训室。

12、实训室内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器材并应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一旦发生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有关措施并及时汇报。

13、保持实训室整齐清洁和安静,不得在实训室嬉闹或高声喧哗。

14、实训室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15、实训室通道、门口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废弃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

16、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按预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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