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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编辑:赵沛  点击:[]

院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部医保中心《为了做好2020年下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参加新申报鉴定的教职工首先携带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在学院医保科领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重症慢性病鉴定表》,“病情介绍”栏,由二甲以上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核定身份并填写,诊断依据充分、完整。

二、新申报人员向单位报送如下材料:

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重症慢性病鉴定表》(医生填写病情摘要、医院盖章)附带相关检查单据;②诊断证明;③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时间范围2019年12月~2020年5月,并加盖病案室章及骑缝章,无近期住院病历不得申报)。

三、以上申报材料于5月18日前送至人力资源部医保科,审验合格后,统一参加集团组织的体检鉴定,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或家属)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申报重症慢性病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需申报人员按照病种规定,认真填报,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将申报材料送交医保科,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人力资源部医保科

二〇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