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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报销手续须知

发布时间:2013-05-18  编辑:  点击:[]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院诊治的,需携带经总医院相关科室签字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诊断证明在转出前先到单位人力资源部医保科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备案内容包括所转医院全称、主治医师、住院科室、联系电话等信息上传局医保,待局医保批复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是:转上不转下、先省内后省外、应按省级国家级医院逐级转诊顺序,所转医疗机构必须是有资质的公立医疗机构。转诊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不得中途结算。

3、参保人员在转诊转院治疗期间应执行河南省《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相关政策合理医疗。

4、参保人员出院报销所需材料:

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②住院发票(收据联)、费用总清单、出院证、诊断证明(均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急救用血证明、诊断关键理化报告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加盖就诊医院公章及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