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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办理急重病就医住院备案报销手续须知

发布时间:2013-05-20  编辑:  点击:[]

1、急重病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因急诊或抢救、因公出差、经批准探亲期间等因素,就近或者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参保人员因急重病在非定点医院住院后,需在住院当天(节假日顺延)内告知学院医保科,告知内容包括所住医院、住院科室、主治医师、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备医保机构联系检查,并开出外出证明,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急诊证明。

3、急重病人员在非定点医院治疗,待病情缓解后需继续治疗的,三日内必须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4、急重病人员在非定点医院治疗期间应执行河南省《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等相关政策合理医疗。

5、参保人员出院报销所需材料:

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基本医疗保险急重病住院协查情况表》。

②外出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急诊证明。

③住院发票(收据联)、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急诊证明(均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④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急救用血证明、诊断关键理化报告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加盖就诊医院公章及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