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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编辑:郭中杰  点击:[]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妥善处理校内劳动争议,及时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会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如下:

 :刘怀珍

副主任:郭中杰

 :李彦  邵超  汪强  苏会灵  孙亚楠

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学校与教职工之间劳动争议的日常事务。

上述人员因工作调整或变动的,主任和副主任由所在岗位新任人员担任,成员按相应程序重新遴选。委员会任期与教代会任期相同。委员会换届,委员可以连任。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