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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职学院科技著作(教材)编著出版发行及评审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03-21  点击:[]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平职学院〔2004〕21号


关于印发《平职学院科技著作(教材)

编著出版发行及评审奖励管理办法》的

通 知

院属各单位:

《平职学院科技著作(教材)编著出版发行及评审奖励管理办法》已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印发件 高校 科技出版物 评选 办法 通知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4年4月3日印发

(共印55份)

平职学院科技著作(教材)

编著出版发行及评审奖励管理办法

科技著作(教材)的编著、出版、评审奖励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我院高水平的科技著作(教材)的出版发行,实施为教学服务的总体目标,特制定平职学院科技著作(教材)编著出版发行及评审奖励管理办法。

一、成立教材编审委员会

主 任:仵自连

副主任:陶 昆 牛麦屯

成 员:郭金明 栗成杰 庞元俊 刘富敏

李 宏 吉增权 王广云

聘请专家教授若干名

二、编审委员会职责

(一)研究学院的教材建设发展方向,制定科技著作(教材)的编著、出版计划,负责科技著作(教材)的鉴定、评审工作。

(二)制定教材建设有关政策。

(三)负责学院自编教材的审核、批准使用。

(四)负责对上级部门分配教材编写任务的组织与落实。

(五)组织召开教材编写工作有关会议,处理在教材编写中出现的问题。

(六)负责组织对教材及教材编写人员的奖励的评审。

(七)负责我院编写教材向有关部门推荐出版发行与申报上级奖励。

三、资金资助

根据我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年度需要编著出版的科技著作、教材(包括自编教材),按科研项目(教材编著)列入编著出版计划,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四、资助范围和条件

(一)凡我校教师,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担任主编或参编,计划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著作(教材属我校开设的各类课程教材);

(二)根据教学的需要列入计划,教师自编讲义、实验指导书;

(三)没有列入计划的教材等不在资助范围。

五、对资助教材的要求

(一)教材编写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概念和范畴。

(二)内容符合本教材适用的培养规格的教学基本要求,且份量适当。

(三)理论系统,符合逻辑思维和本学科内在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能力培养。

(四)内容、结构、体系安排具有明显特色和创新,并及时、准确反映国内外先进成果。

(五)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科学恰当,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六)各类教材符合出版发行的技术要求。

六、资助资金的参考标准

(一)校内计划使用的讲义等,60元/万字;

(二)计划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100元/万字;

(三)公开出版的科技著作150元/万字。

七、资助审批程序

(一)资助的审批,原则上学校每年研究一次,特殊情况报请学校领导研究解决。

(二)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教材),由教材主编教师,按时间要求(每年2月底前),提前填写《科技著作(教材)编写出版申请书》一式一份,报教科研处申请立项,并在网上上传该申请书。

(三)学院内部需自编的讲义,由系部提出编写意见,教务处审核,报教科研处申请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同时从网上上传该申请书。

(四)经教材编审委员会研究,同意立项的著作或教材下达任务书,给予资金资助。

(五)为列入计划的不予资金资助。

八、资助资金的管理

(一)资助经费仅限于所资助教材支出。

(二)开支范围:本教材的检索费、材料打印费、复印费、有关图书购置费,以及审稿费等。

(三)以上开支应按有关财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

(四)计划的出版任务,由于主观的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取消经费资助。

九、科技著作(教材)的评审

(一)科技著作的评审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二)评审的范围

1、列入计划已正式出版的科技著作(教材)。

2、已列入计划教师自编讲义等。

3、未列入计划已出版的科技著作(教材)。

(三)教师自编讲义、未列入计划已出版的科技著作(教材)必须在教学中使用两个学期,并由教务处出具使用证明方可参加评奖。

(四)每年12月底由编著者填写《科技著作(教材)奖励评审书》一式二份,上报教科研处,由学院教材编审委员会评审,在科技工作会议上一并表彰奖励。

(五)重点科技著作(教材)可推荐到上一级单位参加评奖。

十、科技著作(教材)的奖励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科技著作(教材)每年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

(二)奖励形式及标准: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记入科研业绩档案。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1500元,三等奖500~1000元,鼓励奖200~500元,并相应考虑科技著作(教材)的字数。

十一、奖励的条件

(一)特等奖的必要条件:我院教师编著的科技著作,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可,已正式出版发行。

(二)一等奖的必要条件:已出版的高职高专等规划教材且我院教师为主编。

(三)二等奖的必要条件:已出版的高职高专等规划教材且我院教师为参编。

(四)三等奖的必要条件:列入计划,已正式印刷的我校自编的教材且符合使用时间间隔的要求。

(五)鼓励奖的条件参考以上条件韵情考虑。

(六)除以上必要条件之外,其它条件由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

十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教材编审委员会。

十三、此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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