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04文章来源:宣传部 法规处 浏览次数:

12月4日,是我国第6个全国“宪法日”, 学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发展规划处、团委等部门分别组织学生在学校广场、平顶山市鹰城广场举行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晨读教育活动。

早上7:30分,百余名师生齐聚学校党建广场,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师生共同诵读宪法的序言、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等重要章节。晨读主要内容囊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上午9点,在平顶山市鹰城广场,宪法诵读活动开始,全体学生统一着装,在学生代表的带领下集体诵读宪法部分章节,并重点学习宪法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通过慷慨有力的声音传达自己对宪法的尊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条条宪法理念深入人心,同学们在一条条朗读内容中也深入学习了宪法。

此次“宪法晨读”活动的开展,是我校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一部分,旨在通过该活动,让学生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爱国守法。我校还将运用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今年的宪法宣传,促进校园法治建设。

(供稿/宣传部 法规处  撰稿/韩娜 董沛  摄影/刘赞成  编审/鲁化震  审核/胡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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